■提供法律咨詢;深圳市請企業法律顧問
■ 協助制定企業規章制度;
■起草、修改、審查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涉及的合同及相關文件;
■對企業經營過程中業務決策方面涉及的法律問題提出專業意見;
■ 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沖突、糾紛提出法律意見和解決方案;
■根據企業需要,向糾紛單位或個人發送律師函;
■經企業授權后,代表企業簽署法律文書;
■協助企業申辦有關的業務經營許可證書、執照及其他證件;
■ 對企業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辦理涉及勞動爭議等方面的法律事務;
■對企業應收帳款進行管理,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關法律措施;
■協助企業對其知識產權相關權益進行維護;
■參與企業重大商業談判;
■對企業相關法律行為或書面材料進行律師見證;
■為企業的設立、股權轉讓、增資減資、招標投標、合并分立、清算注銷、資產重組、改制上市等提供法律服務,確保其合法性;
■參與策劃企業資金的籌集與運作;參與制訂投、融資計劃;對企業資產重組、并購、投資項目遴選提供法律指導;開展對合作方的資信調查;
■對企業投資行為進行評估,以確保企業投資計劃的準確性、合法性、可行性;
■根據企業授權,辦理企業內部、外部的非訴訟法律事務,進行訴前、訴外調解;
■根據企業授權,處理企業訴訟或仲裁事務;
■根據企業授權,處理企業其它法律事務及非法律事務。
獎勵和處罰
第三十二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企業應當對在促進企業依法經營,避免或者挽回企業重大經濟損失,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方面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和企業法律顧問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三條 企業法律顧問和總法律顧問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給企業造成較大損失的,應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并可同時依照有關規定,由其所在企業報請管理機關暫停執業或者吊銷其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證書;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四條 企業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法律監督機制,發生重大經營決策失誤的,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者所出資企業予以通報批評或者警告;情節嚴重或者造成企業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五條 企業有關負責人對企業法律顧問依法履行職責打擊報復的,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者所出資企業予以通報批評或者警告;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六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違法干預企業法律顧問工作,侵犯所出資企業和企業法律顧問合法權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企業和企業法律顧問可以依法加入企業法律顧問的協會組織,參加協會組織活動。
第三十八條 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深圳市請企業法律顧問
認繳制下不當減資如何承擔清償責 | 掛名股東是否有權申請滌除其法定 |
深圳企業法律顧問來講講一人股東 | 深圳法律顧問律師帶你了解起訴的 |
HR常遇到的法律問題匯總,深圳法律 | 深圳法律顧問來講講股東損害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