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并非法律概念,而是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通用名稱,指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沒有辦理有關證件,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其他費用的,產權證不是國家房管部門簽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頒發,也稱為“鄉村產權房”。下面來看看深圳房屋買賣律師的詳細講解。
購買小產權房是有很多風險的,國土房管局不會對購房合同進行備案,在購買過程中出現合同糾紛難以得到與普通商品房同等保護,如果遇上拆遷補償都是個問題。
購買的小產權房遇到拆遷,能不能得到拆遷補償?
購買的小產權房遇到拆遷能否得到正常合理的補償,關鍵得看買賣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
1.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有效的情形。
(1)買賣雙方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經房地產管理部門批準后,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2)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出售房屋的,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可以認為該合同有效。
2.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
(1)對于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出售房屋的人,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執行,或者購房人沒有實際居住使用,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對其進行無效處理。
(2)如果合同已經履行,購房人也實際居住在房屋中,應根據案情綜合分析,認定合同的效力問題。
3.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無效后的處理。
(1)小產權房買賣合同被認定無效,買方應將房屋原狀返還給賣方,賣方將收取的價款退還給買方。
(2)如果買方在住宅使用訴爭房屋期間對訴爭房屋和院落進行裝修.翻修.擴建,其對增加部分享有所有權。通常的處理是,買方將原物及增加部分一并返還給賣方,由賣方將增加部分價值補償買方。
(3)根一般而言,賣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允許農村集體土地流轉,賣方應當對買賣合同的無效承擔過錯責任。
(4)如遇拆遷,買方不是合法的產權者,不能獲得拆遷補償,小產權房購買人可以從產權人的補償利益中分出一部分,一般也需要訴訟解決。
綜上,本集體組織的成員買賣小產權房,經有關部門批準,一般認為該合同是有效的;本集體組織外的成員間買賣小產權房,一般認為該合同無效。所以,購買小產權房的時候要謹慎,否則,遇到拆遷就可能得不到拆遷補償。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通過以上知識都已經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還遇到什么較為復雜的法律問題,歡迎在線咨詢深圳房屋買賣律師。
購買農村宅基地需要注意什么?跟 | 深圳房屋買賣律師:房屋租賃合同 |
網拍成交后的房產過戶時是否加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