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如何劃定離婚房產分割?離婚房產屬于婚前財富的該怎樣分,屬于婚后財產怎么分?深圳離婚法律咨詢網為您詳細介紹婚姻法關于離婚房產的規定。
婚姻法分割房產分割的是夫妻配合財富,以來是房產的分割首先要明確什么夫妻配合財產以及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接下來就來說說新婚姻法房產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產的問題,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若何分割?
《婚姻法法律說明三》第六條婚前或許婚姻關系存續時期,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換掛號以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要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假如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成親很多年,只如果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能夠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仍是屬于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若何分割?
《婚姻法法律說明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置的不動產,產權掛號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劃定,視為只對本人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小我私家財產。
此時,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本人子女名下的,是對本人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時期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三)兩邊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法律說明三》由兩邊父母出資購置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兩邊根據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后由兩邊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購置房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法律說明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生意條約,以小我私家財富領取首付款并在銀行存款,婚后用夫妻配合財富還貸,不動產掛號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兩邊和談處置。依前款劃定不克不及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關于婚前購置的房屋,縱然婚后配合還貸的,房子也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法律說明三》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時期,兩邊用夫妻配合財富出資購置以一方父母名義列入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此時,兩邊用配合財富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屋子的產權屬于父母,離婚時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六)以按揭存款的體式格局買的房屋,房產如何分割?
以按揭存款體式格局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時期,兩邊因此配合支出來歸還銀行存款本息的,以來是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代價屬于夫妻配合所有。關于房屋產權的分割,在實踐中,分割夫妻配合財富,原則上應該均等分割。依據出產、生存的實踐需求、財富的起源等情形,由兩邊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后,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致富的,應當歸屬于雙方共同財產,按揭的數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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