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關系破裂,決定離婚,好合好散都好說,如果雙方互不想讓,就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今天深圳撫養權糾紛律師就帶大家來看一下“老公家暴離婚孩子歸誰”這個社會問題法律是如何判定的。
一、法律如何判定離婚?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的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果確有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離婚的法律條件是,夫妻雙方的感情確實已經分手了。離婚。后指通過法律程序解除夫妻關系。
“感情已破裂”是對離婚的實質性規定,是準予離婚的法律條件。 調解無效是一項程序性規定,不能作為離婚的法律條件。 離婚案件應當審理調解,調解無效的案件,很多感情是真的破碎的,從這個意義上說,“調解無效”是“感情真的破碎”的反映。 而有些情況下,雖然“調解無效”,但“夫妻感情真的破碎了”。
在調解工作中,往往存在著努力與無效、深刻與不深刻的區別,這直接影響著調解效果。 多年的民事審判實踐表明,“調解無效”與“真感情破碎”的含義是不同的。 “調解無效”并不等于“真正破碎的感情”。 因此,“調解無效”不應作為判斷“感情真的破碎”的依據。
在審判實踐中,不應該把“感情確已破裂”完全等同于“調解無效”。不要簡單地用“調解無效”作為“感情真的破裂了”的標志。不要把無效調解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離婚的法律條件是“關系已經真正破裂”。
而、家庭暴力離婚,子女會被給誰?
如有家暴,建議離婚。如果想讓孩子向法院建議離婚,孩子不滿兩歲,法院一般會判給女方,除非女方患有重大不治之癥,未盡到撫養義務或者無撫養能力。
對于兩周歲以上的:一方已做絕育手術的子女隨其生活工作時間進行較長改變社會環境對子女生活產生不利的,另一方當事人有傳染病久治不愈或者通過與其經濟生活對子女身心發展健康造成不利的,隨外父母祖父母生活并且有學習能力主要照顧孫子女外孫子女的也可作為隨父或者母生活的優先選擇條件沒有考慮。
10歲以上要征求孩子的意見。總之,法院要以保護孩子的利益為原則,綜合考慮誰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包括經濟方面和道德方面。
以上分析就是深圳撫養權糾紛律師關于“家暴離婚,孩子歸誰”的答案,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深圳撫養權糾紛律師解析:解除同 | 深圳撫養權糾紛律師視角:如何撰 |
深圳撫養權律師揭示家庭糾紛中的 | 深圳撫養權糾紛律師揭示教育責任 |
深圳撫養權律師解析家庭環境對孩 | 深圳撫養權糾紛律師揭示家庭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