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優秀刑事律師答筆錄和就拘留二者相互之間存在沒有一個必然產生關聯,采集技術制作筆錄是一項非強制偵查實踐活動,而拘留則是作為一種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管理措施。司法社會實踐中,有些人被問了筆錄后,就被拘留、回不來了。
根據《刑事訴訟法》,拘役的條件是:
?。?)在犯罪后立即準備、實施或被發現的人;
?。?)被害人或者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的人或者住處發現有一個犯罪提供證據的;
?。?)試圖自殺、逃跑或犯罪后逃跑的行為;
(5)有可能銷毀、偽造證據或串通供詞的;
?。?)不報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竄作案、多次進行作案、結伙作案或者重大活動嫌疑的。
深圳優秀刑事律師可以看出,拘留的任何實質性條件都與記錄結束后多久無關。
但是,對于不需要拘留的嫌疑人,傳喚和拘留的最長期限一般不超過12小時;案件情況特別嚴重和復雜,需要拘留和逮捕措施的,傳喚和傳票的最長期限不超過24小時。 深圳優秀刑事律師可以推斷,如果你在12小時后沒有回家,你可能會被拘留,如果你在24小時內沒有回家,10個中有9個將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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