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綁架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深圳刑事辯護律師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禁止拐賣、綁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禁止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或者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
二、綁架罪的犯罪主體是什么
關于綁架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以上、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要注意的是,雖然綁罪比一般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法定刑要重,但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對綁架行為是不負刑事責任的。如果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在綁架過程中,又殺害、傷害被綁架人的,則應對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行為負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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